据陀螺财经消息,12月31日,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发表区块链创业的几点建议:
1、钱包。注意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等罪名。
2、跨国汇兑。注意可能触犯洗钱罪,非法买卖外汇罪。
3、基金会不长久,同样可能触犯相关罪名。有中国国籍的人(含实质双重国籍的人)利用海外基金会等主体,在海外某虚拟币交易所ICO发币,而由境内中国人买卖的行为,中国境内司法机关具有司法管辖权。通过在新加坡设立基金会,采取VIE架构,使用海外主体身份在境外发币的情形,不能掩盖“非法公开融资”(我国对于ICO及变相ICO的法律性质)之本质,依然属于被中国法律不容的位置,会被“取缔”处理。
4、注意项目当地的法律法规。
5、还是针对纯技术创新和场景结合落地。